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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分类:
最新资讯
作者:
来源:
职业能力建设司
发布时间:
2019/09/0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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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推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我部于9—11月份举办一体化师资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推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我部于9—11月份举办一体化师资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和内容

(一)培训专业

师资培训专业为第三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17个试点专业,包括工业设计、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建筑施工、电梯工程技术、食品加工与检验、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化工工艺、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环境保护与检测、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以下简称“17个专业”)。

(二)培训内容

按照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要求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标准(试行)》要求,重点培训专业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培训以各专业《一体化师资培训方案》(以下简称“培训方案”)为主,内容包括一体化课程技术文件解读分析、学习任务实践、教学活动策划、教学评价方案设计、学习资源准备、教学组织实施等。各承担培训单位可结合本校培训场地及设备情况,对培训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二、培训对象

(一)参加第三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试点的84所技工院校相关专业的骨干教师。

(二)尚未参加17个专业试点工作,但开设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骨干教师,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相近专业一线教学经历满两年。

2.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职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3.两年内企业实践经历累计满两个月。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在综合考虑学校专业、师资队伍素质等因素的基础上,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山西、安徽、四川、江西、西藏、青海、新疆等地要结合技能脱贫工作要求,在推荐参训教师时,应给予所辖地区的我部定点扶贫县(山西省天镇县、安徽省金寨县)及“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技工院校名额倾斜,促进贫困地区师资能力提升。

三、培训时间

培训集中在今年9—11三个月举行。每专业培训时间为7天(另有报到一天,返程一天,共9天)56学时(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相关费用

培训班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场租费、资料费、师资费等培训费用由我部负担,参加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五、组织实施

2019年一体化师资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综合协调,落实工作经费;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部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师资培训的组织、培训方案开发、组织督导员对师资培训进行督导、完成培训总结报告等;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以下简称部高培中心)具体负责落实承办培训机构、财务报销、班务管理等事宜;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组织报名等工作;各专业承办校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

六、推荐报名

(一)关于报名。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统一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参训学员填写《2019年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学员推荐表》(见附件3)并报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9月6日前将本省份《2019年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报名表》(见附件4)纸制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部指导中心。(可登录部指导中心官网“职业培训—技能人才培养—教研教改”栏目下载本文及附件。网址:http://www.cettic.mohrss.gov.cn/zypx/jgjy/jyjg/node_19487.htm)。

(二)关于调整参训学员。推荐名单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特殊情况,参训学员须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部指导中心。

(三)关于报到。参训学员名单将由部指导中心反馈承办培训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与参训学员联系。参训学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在接到报到通知后,按时报到。

七、督导监督

为保证培训质量,请各专业承办校所在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专人对该省举办的培训班进行全方位督导,部指导中心负责对各省质量督导工作进行指导。工作要求详见《2019年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督导工作方案》(见附件5)。

八、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考核成绩将反馈学员所在院校。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作为教师岗位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九、联系方式

(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王靓   刘素华

电  话:(010)84661052   84661055

传  真:(010)84661050

邮  箱:liusuhua@cettic.gov.cn

邮  编:100101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处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系人:张俊华

  话:(010)8420845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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